自2017年8月以來,報廢車輛後可申請的環保獎勵金,已全面改成「網路申請」,一律採電匯的模式。
小編幫大家歸納須注意事項:
小編幫大家歸納須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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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獎勵對象:
限車主本人領取,車體完成回收、牌照已報廢或繳銷完成、符合申請年限,但所有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者,不得申請。
汽車車齡達10年以上(含10年),機車車齡達7年以上(含7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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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獎勵金:
- 廢汽車每輛為新臺幣1,000元。
- 廢機車每輛為新臺幣3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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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者,得採(書面)方式申請辦理:
- 車輛所有人姓名含教育部研訂之「罕用字」、「異體字」。
- 車輛所有人變更姓名或身份證統一編號。
- 車輛所有人死亡。
-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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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撥款時間:
從申請當日起算,3週內匯入車主本人之帳戶,如遇連續假期則順延發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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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何線上申請獎勵金?
進入環保署資源回收網。點選我要申請獎勵金,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線上系統,即可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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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申請所需填入資料
Step1 車主資料:車牌號碼、車主身分證、車主名/公司名、驗證碼
Step2 匯款資料:車主銀行/郵局帳號、手機、E-mail
Step2 匯款資料:車主銀行/郵局帳號、手機、E-mail
↓詳情請見下列圖示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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